一、起不起诉是由谁决定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不同类型案件起诉决定权归属不同。
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否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检察院则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而对于民事案件,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受理。
二、法律规定下起诉决定权归谁
起诉决定权一般归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基于自身权益受侵害等事实,认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但对于一些特定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总之,起诉决定权通常赋予那些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且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主体。
三、法律规定下谁有不起诉的决定权
不起诉决定权主体分不同情况: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由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外,还有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况,也是按照相应程序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最终目的是确保不起诉决定公正、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
关于起不起诉是由谁决定的法律规定,这其中有着严谨的程序。一般来说,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你是否对起不起诉的决定流程存在疑问呢?比如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公安机关会提请复议,被害人又该如何正确行使救济权利等。若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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