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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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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0 · 1140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有特殊规定:一是冷静期制度,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三是管辖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有以下特殊规定:1.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2.需共同办理后续手续: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管辖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协议离婚的财产是否能反悔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能否反悔需分情况。若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方案反悔,离婚协议不生效,财产按法律规定处理。所以,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要符合法定情形才可能获法院支持。

三、协议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内容包括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协商一致后,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协议支付。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子女患病、上学等导致实际需要增加,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在探讨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它存在多种情形。比如,对于某些涉及特殊财产或复杂债务问题的离婚协议,可能需要更细致的审查。还有,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约定也有特殊要求。这些特殊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若你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这些特殊规定的具体适用、如何确保协议合法有效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协议离婚特殊规定的方方面面,为你的离婚事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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