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该如何处理
若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收到驳回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述不服原裁定的理由和依据。上诉后,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上级法院认为原裁定错误,会撤销原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原裁定正确,则会维持原裁定,案件继续由原审法院审理。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裁定即生效,案件会按照正常程序由原审法院继续审理。
二、管辖权异议费用有没有收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一般不收取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管辖权异议属于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利争议,所以通常不在诉讼费用缴纳范围内。若法院受理并审查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按要求缴纳了费用,那么法院会出具正规的缴费收据。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财务收支受严格监管,收费需遵循规范流程,为缴费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以证明费用缴纳情况。该收据不仅是当事人缴费的凭证,也利于财务监督和管理。所以,若因管辖权异议产生缴费情形,是会有收据的。
三、管辖权异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需具备以下条件:-主体条件:通常是本案当事人,实践中多为被告,原告仅在特定情形下,如法院追加共同原告且其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时可提。-时间条件: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提出,法院一般不予审查,但存在例外规定。-客体条件:异议的对象是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对于二审案件,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形式条件:一般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提出,由法院记录在案。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可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维护自身诉讼权益。
当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后续处理方式至关重要。首先,要考虑是否有足够有力的新证据或理由,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争取改变管辖权的认定。其次,即使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仍需积极准备案件的各项材料,不能因这一情况而懈怠诉讼进程。再者,需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安排,按照法院要求准时参加庭审等活动。倘若你对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的上诉流程、后续诉讼准备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更好地应对后续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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