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
工程合同解除后,应遵循以下处理方式。
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相应价款。若质量不合格,修复后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价款。
对于已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能退货的尽量退货,不能退货的,合理分担损失。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此外,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有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约定处理。
二、工程合同解除怎么清算的
工程合同解除清算方式如下:
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应按合同约定价款支付。若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支付价款,但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价款。
对已完成但未进行验收部分,双方可共同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合格则按约定计价。
已采购材料和设备,若与工程相关且已进场,由发包人接收并支付费用;可退货的由承包人负责退货,费用各自承担。
对于承包人的其他损失,如人员遣散费、设备闲置费等,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确定责任方。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发包人赔偿;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按公平原则分担。
三、工程合同解除居间费能要回吗
工程合同解除后居间费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居间人已促成工程合同成立,按规定,委托人应支付报酬,即便之后合同解除,一般也不能要回居间费。因为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促成合同订立,促成后其义务已履行。
但如果居间人未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委托人不仅无需支付报酬,还能要求其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可要回已支付的居间费。另外,若合同约定了在工程合同解除时居间费的处理方式,应按约定执行。
工程合同解除后,处理起来涉及诸多环节。首先要理清已完成工程的结算,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对于已交付的工程成果,需确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若因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而且合同解除后的善后事宜,如场地清理、设备归还等也不容忽视。你是否正面临工程合同解除后的棘手问题呢?如果对工程合同解除后的结算方式、损失赔偿范围或者善后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助你妥善应对这一复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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