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款是否能起诉要求股东还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能直接起诉股东偿还公司欠款。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要求股东担责:其一,股东出资不实,即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可在其未出资范围内要求承担责任;其二,股东抽逃出资,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可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补充赔偿;其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若存在上述情形,可收集证据起诉股东偿还公司欠款。
二、公司欠款是起诉公司还是法人
一般情况下应起诉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欠款属于公司的债务,而非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起诉法人(法定代表人):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时,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通常先起诉公司,若有上述特殊情况,可追加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欠款是大股东承担还是法人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通常不承担公司债务。
若大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且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无需对公司欠款承担责任。但如果大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存在上述滥用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正常履职,不担责;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需对公司担责,而非直接对公司欠款担责。
当探讨公司欠款是否能起诉要求股东还时,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正常情况下公司欠款不能直接起诉股东要求偿还。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或者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若您对公司欠款起诉股东相关事宜,如具体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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