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能继承吗
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人可按照协议继承遗产;若立有遗嘱,遗嘱继承人也能依遗嘱继承。即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遗产也并非收归国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否则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二、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孙子能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孙子可能继承。
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此时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通常不能继承。
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形:一是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包含孙子)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是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以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孙子继承遗产,那么孙子可依遗嘱获得相应遗产。
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怎么分配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若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二、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且被继承人未留遗嘱、遗赠等,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当探讨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时,情况较为复杂。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要是连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没有,遗产则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是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关于这些继承细节你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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