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具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若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和继父母互有继承权。这里的扶养关系包括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等情形。在有扶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继父母遗产;继父母也可继承继子女遗产。
若未形成扶养关系,双方则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即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母遗产,继父母也不能继承继子女遗产。
二、继子女与继父母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比如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二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像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日常生活照料、关心其身心健康、教导其知识和技能等。
实践中,认定抚养关系需考虑持续时间,一般应是长期、稳定的抚养行为。若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接受抚养教育达到一定年限,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后,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也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三、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能相互继承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能相互继承,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形成扶养关系一般表现为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比如承担生活费用、供其上学等;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如照顾生活、提供经济支持等。
若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遗产,继父母也可继承继子女遗产。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则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例如,继父母与继子女仅为名义上的亲属关系,没有实际的扶养行为,那么就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当探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具有继承权时,这背后涉及诸多因素。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便拥有继承权。但如果不存在抚养关系,情况则较为复杂。比如在遗产分割时,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能无法像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那样顺利继承。而且对于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也存在一些细节需要厘清。你是否对继子女与继父母的继承权问题感到迷茫呢?要是对继承份额的确定、抚养关系的界定等相关问题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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