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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中哪些情形可以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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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1 · 1602人看过
导读:借贷关系中可不支付利息的情形包括:借贷双方无约定则视为无利息;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法院不支持;非金融机构法人等之间未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法院不支持;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上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强调借贷双方应明确约定利息以避免纠纷。
借贷关系中哪些情形可以不支付利息

一、借贷关系中哪些情形可以不支付利息

借贷关系中,以下情形可不支付利息: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4.非金融机构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6.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7.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8.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9.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10.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总之,借贷双方应明确约定利息,避免产生纠纷

二、借贷关系中欠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在借贷关系里,以下情形欠条可能无效。一是欠条系受胁迫欺诈而写,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撤销后欠条无效。二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钱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活动仍出借,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欠条无效。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欠条,因其不能辨认自身行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四是欠条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也会被认定无效。五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欠条,同样不具法律效力

三、借贷关系中借条没写借到怎么办

在借贷关系中,即便借条未写明“借到”,一般也不影响借贷事实的认定。 从法律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要借条包含了双方姓名、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且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借贷合同即成立生效。 比如,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转账记录可作为款项交付证据;若为现金交付,有在场证人或后续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记录等,也能佐证借款事实。 如果借款人主张未实际借到款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需提供相应证据反驳。否则,出借人凭借条及款项交付证据,可向法院主张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

在借贷关系中,当探讨哪些情形可以不支付利息时,除了常见的未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等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值得关注。例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支持,这部分可不支付。又如,在借贷期限内,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提前还款部分对应的未到期利息可不支付。若你对借贷关系中利息支付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比如不同情形下如何准确计算可不支付的利息范围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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