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在以下常见情形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若股东未按章程足额缴纳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损害公司偿债能力,该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
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此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公司人格混同。当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间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界限不清,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相关主体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房屋买卖行为
房屋买卖行为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买卖合同。比如对房屋面积、质量等关键信息存在错误认识。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像故意隐瞒房屋重大瑕疵等。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若符合上述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房屋买卖行为。需注意,行使撤销权有一定时间限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三、什么情况下教唆罪会被判死刑
教唆罪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罪名,它是按照所教唆之罪定罪处罚。教唆他人犯罪,一般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罪被判死刑的情况极为罕见。通常需满足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所教唆的犯罪极其严重,比如教唆他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致多人死亡等。例如教唆他人实施故意杀人且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在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行为对犯罪的完成起到关键、决定性作用等,才有可能在极个别情况下被判处死刑,但这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严苛的审查和认定标准。总之,只有教唆实施的犯罪情节达到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教唆犯又在其中起核心推动作用时,才存在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时,会发现这背后涉及多种复杂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就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也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你是否对这些情况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如何判定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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