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追偿权在什么情况下可行使
保险公司的追偿权主要在以下常见情况可行使:
一是交强险中,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是基于交强险保障受害人权益优先原则,保险公司先垫付后向有严重过错的致害人追偿。
二是商业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比如车辆被第三方碰撞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责任方追偿,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维护保险的损失填补原则。
二、保险公司追偿案件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保险公司追偿案件的管辖确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追偿,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具体认定合同履行地时,要结合保险业务实际情况。比如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存在多个被告,各个被告住所地法院都可能有管辖权。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需准确梳理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找到最适合的管辖法院,以保障案件顺利审理和执行。
三、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如下: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纠纷,若以侵权为由起诉,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若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则按合同纠纷管辖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实践中,保险事故发生地常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判断管辖法院。比如,事故发生地在甲地,被告住所地在乙地,那么甲地和乙地的法院都可能有管辖权,保险公司需依具体情况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探讨保险公司追偿权在什么情况下可行使时,其实有多种情形。比如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其追偿。还有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公司赔付后也可行使追偿权。另外,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同样可以进行追偿。你是否在保险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保险公司追偿权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追偿流程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法律责任与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