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成功后不给带孩子要怎么办
若变更抚养权成功后对方却不让带孩子,您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遵守判决,保障您的探视权及带孩子的权利。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要求对方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您能按判决行使权利,比如强制对方将孩子交由您指定的时间地点见面等。同时,若对方长期严重阻碍您行使权利,您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行使方式,如增加带孩子的时间、频率等,以更好保障自身权益,确保孩子能与您有足够相处时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二、变更抚养权的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抚养权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变更抚养权)、事实与理由。
2.身份证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3.证据材料:
若因抚养方患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病历材料。
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相关聊天记录等。
己方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教育环境优势证明等。
4.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及孩子基本情况的材料。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变更抚养权。
三、变更抚养权上诉后多久能结案
变更抚养权上诉案件的结案时间并无固定标准。
一般来说,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但实际审理中,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情况、法院案件量等都会影响结案时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能较快审结;若存在较多证据需核实、事实认定复杂等情况,审结时间则可能延长。所以很难确切预估具体多久能结案,只能大致依据审限来判断一个时间范围。
当我们探讨变更抚养权成功后不给带孩子要怎么办时,首先要明确对方的行为已违反了变更抚养权后的约定。此时,您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可以与对方再次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法院的协助,要求法院下达强制执行令,迫使对方配合您行使探视权以及让您正常带孩子。倘若对方仍然拒不执行,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您在这方面是否遭遇了困扰呢?要是对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孩子探视及抚养权执行问题存在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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