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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犯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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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30 · 1418人看过
导读: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是另一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或当然结果而被吸收。处理时采用吸收原则,重罪吸收轻罪按重罪定罪,不数罪并罚。判断吸收关系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等规则,最终按吸收之罪一罪论处,不认定为数罪。
吸收犯应怎么处理

一、吸收犯应怎么处理

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对于吸收犯的处理,采用吸收原则,即重罪吸收轻罪,按重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判断吸收关系时,一般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等规则。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是指社会危害大、刑度高的行为吸收社会危害小、刑度低的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因为预备行为是实行行为的前期准备,可被实行行为吸收;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主犯的行为吸收从犯胁从犯的行为。最终按吸收之罪一罪论处,不认定为数罪。

二、吸收犯与牵连犯该如何区分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分要点如下: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或当然结果,而被另一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例如,伪造货币后又持有、使用该伪造货币,持有、使用行为被伪造行为吸收,仅以伪造货币罪论处。其数个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通常是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比如,以伪造公文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伪造公文是手段行为,骗取财物是目的行为,二者存在牵连关系。它的数个行为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一般是从一重罪处罚,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三、吸收犯和牵连犯的界限怎么判断

吸收犯与牵连犯界限如下:吸收犯: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如伪造货币后又持有该货币,持有行为被伪造行为吸收,仅定伪造货币罪。其吸收关系基于一般经验法则,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或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牵连犯: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比如为诈骗而伪造公文,伪造公文是手段行为,诈骗是目的行为,触犯伪造公文罪与诈骗罪。牵连关系以牵连意图和牵连行为的通常性为判断依据,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且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在客观上具有通常的牵连关系。

在了解吸收犯应怎么处理之后,我们要知道,吸收犯的处理并非简单的一概而论。它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诸多考量因素,比如吸收行为与被吸收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紧密程度,以及整个犯罪过程的具体情节等。这些因素都会对最终的量刑和定罪产生影响。要是你对吸收犯的处理细节、不同案例中的具体判定标准,或者相关法律依据的深入解读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彻底厘清吸收犯处理过程中的种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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