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彩礼 >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返还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返还彩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4 · 61205人看过
导读: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返还彩礼?

关于结婚彩礼的返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纠纷点。女方觉得不该返还彩礼,而男方却认为应该返还彩礼。当然,我国法律中对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有总结了一些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那么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哪些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要是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那一般是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了。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图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

彩礼最新文章

遇到彩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