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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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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9 · 2060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两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战争等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暂停计算;另一类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情况,如无法定代理人等,还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控制等,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
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

一、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导致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在此情况下,因主体能力受限或代理关系变化无法正常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止。此外,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也会导致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又有哪些呢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情形主要有: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书面催款函、口头要求还款等。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书面承诺还款、部分履行债务等。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交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等即可引发中断。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形,诉讼时效便会中断,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一旦这些法定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因地震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主张权利,地震结束后,时效继续计算,剩余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以六个月计算。

当探讨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而在实际生活中,围绕诉讼时效中止可能还存在一些延伸问题。比如,在诉讼时效中止后,后续的时效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以及如何准确判断中止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果您对这些拓展内容或诉讼时效中止本身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读,帮您消除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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