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出资义务的履行至关重要。近日,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的顾晨骋律师在一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案原告为江苏XX公司,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其破产清算。顾晨骋律师作为该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经调查,被告任X是公司控股股东,被告朱XX为公司股东,二人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存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且任X在明知朱XX未履行增资出资义务时,接受了其转让的部分股权。
顾晨骋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为原告主张权利。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梳理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过程中的各项事实,精准把握法律要点。
在庭审中,顾律师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提供详实证据,有力论证了被告应履行的出资义务及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朱XX需向江苏XX公司缴纳出资款1162.2万元,被告任X需缴纳出资款327.8万元,任X对朱XX出资义务中的116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顾晨骋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企业追回未缴出资,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他在经济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再次彰显了其作为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公正贡献了力量。此次案件不仅是对顾晨骋律师业务能力的一次检验,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的强大力量。相信在未来,顾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