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天内可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主动撤回是三十天内,期满未申领离婚证则被动撤回是六十天内。
二、离婚申请撤回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我国,离婚申请撤回的时间限制因离婚方式而异。
如果是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在法院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三、离婚申请撤回有怎样的时间限制
在协议离婚中,申请离婚登记后,在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中,原告在宣判前可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在探讨多少天内可撤回离婚申请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冷静期给了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而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那么,除了单纯的撤回申请,若在冷静期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了新的想法,该如何处理呢?这些后续问题往往也很关键。比如财产分割在冷静期内有变动,是否需要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如果您对离婚申请撤回后的相关事宜,像财产、子女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