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时间:2024-02-19 0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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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关于失业保险的计算,包括了失业保险交费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计算。由于失业保险是与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多数人都比较关心失业保险金方面的计算内容。下面,就请各位跟随律图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对于失业职工来讲,其在失业的时候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相关的失业保险金。此时,具体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的。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失业保险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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