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何雨鸿律师,在南宁法律界可谓声名远扬。自2014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法律事务中展现出卓越能力,备受瞩目。
何雨鸿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本科专业,为其法律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擅长的法律领域广泛,其中民商事纠纷、刑事纠纷案件以及交通事故争议处理类案件尤为出色。就拿民商事纠纷来说,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认为合同条款不合理,何律师会凭借专业知识,清晰剖析合同条款的法律依据,通俗来讲,就像是给当事人解读一本“合同法律指南”,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权益所在,进而为其争取最大利益。
在金融领域,何律师为多家银行代理过多起复杂诉讼案件。非诉法律业务方面,像公司清算、破产重整等项目,他也处理得游刃有余。他所在的广西法顺律师事务所颇具影响力,他担任执行主任,带领年轻优秀律师团队,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口碑。何律师还荣获诸多荣誉,担任多个社会职务,有着丰富成长经历,并有媒体报道和学术成果。凭借这些,何雨鸿律师以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广大客户提供着优质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二、实战案例
养猪场面临限期关闭,何律师出手成功扭转局面
周先生在江永县经营养猪场多年,2018年8月23日,江永县粗石江镇人民政府给他下达《关于限期关闭养猪场的通知》,称其养猪场在禁养区,严重影响周边村民,要求8月29日前关停,否则强制执行,且未提及补偿经济损失。周先生觉得委屈,委托何律师打官司。
何律师接到案子后仔细研究材料,发现关键证据《关于限期关闭猪场的通知》。开庭时,被告镇政府未到庭。何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本案两个焦点问题。一是该通知是否为行政行为,从内容看,若周先生未按时关停就面临行政强制措施,所以是行政决定,属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镇政府有无权力作出此行为,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有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是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只负责协助配合,其作出的通知超越职权范围,应被撤销。
最终,法院采纳何律师观点,判决撤销镇政府2018年8月23日对周先生作出的《关于限期关闭养猪场的通知》,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何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例中,何律师擅长行政诉讼领域。他能从看似复杂的法律规定中,精准找出关键要点,比如通过对比不同层级政府在相关条例中的职责,清晰判断出镇政府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就像在这个案子里,何律师将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条文,用通俗的方式解读,让法官和大众都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展现了他在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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