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会根据家庭的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等情况综合判断。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实践中,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用途及是否有夫妻共同的意思关联。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二、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法定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过错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方面,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分割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需注意,分割财产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
三、婚姻期间夫妻工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夫妻工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这意味着,自结婚登记起,双方各自或共同的工资收入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工资归一方所有。
需注意,实践中对于工资收入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收入是否明确来源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是否存在特殊的工作补贴等。若对工资收入的财产属性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非易事。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属于共同债务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举债,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呢?这里面涉及诸多复杂因素。如果您对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举证非共同债务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