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长沙沈悠悠律师,作为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卓越。
自2020年执业以来,沈律师积累了深厚的诉讼经验。她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逻辑严谨,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平,多次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业期间,先后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起成功案例,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沈律师始终秉持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以最低成本解决最大问题,提供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她深知当事人在法律问题上的忧愁,坚信自己就是化解忧愁的最佳解药。
沈律师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她于2022年1月10日,荣膺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颁发的“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称号。自2018年10月至今,沈律师一直在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深耕,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长沙法律界树立了良好口碑。选择沈悠悠律师,就是选择专业、负责与放心,她将竭诚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典型案例
原告彭XX与第三人吴X在2007年相识恋爱并育有一子,随后解除同居关系。彭XX称,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因信任吴X且误以为双方是事实婚姻,便将经营收入以现金存款形式陆续转入吴X母亲李XX的银行账户代为保管。如今吴X拒绝结婚,彭XX遂要求李XX返还1000000元不当得利款。然而,李XX和吴X均否认收款事实,坚称彭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此案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彭XX转账给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立案后,律师迅速展开行动,积极收集各类证据,涵盖双方陈述、财产子女抚养协议等。通过细致梳理证据,清晰明确了案件事实脉络,并进行严谨的法律论证。律师主张彭XX的转账行为是在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存在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不当得利。
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程序上,彭XX必须举证证明向李XX转账1000000元,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实体上,对于该转账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存在争议,被告和第三人认为转账并无不当,而原告则认为构成不当得利。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彭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彭XX负担。彭XX的权益未能得到支持,未能挽回任何金额。尽管结果不尽人意,但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并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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