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武汉李红丽律师:专业尽责的法律保障
李红丽律师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身为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研究生学历,双重教育背景让她法学理论深厚,对法律法规了如指掌。十余年单位法务工作,积累丰富办案与公司法务经验。
李红丽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涵盖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她积极投身公益,常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为市民解法律难题,备受社会好评。
执业以来,李红丽律师担任武汉运通控股集团、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多次荣获武汉市司法局“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荣誉,作为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在行业发挥重要作用。
李红丽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高效精准分析法律问题,以出色沟通能力与对方斡旋,成功为客户争取诸多权益。若您在武汉遇法律问题,找武汉李红丽律师,她定竭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二、精品案例
李X于2021年4月入职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兢兢业业。然而,公司却制定了不合理规定,将每月第一周周六的学习日不算加班,即便这一天安排了新员工集训或跨部门专题培训等工作。
从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李X参与了17次这样的学习日活动,且均未经过加班审批。此外,还有经审批的156.50小时休息日加班,公司仅安排调休了156小时,剩下0.5小时未调休。
李X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学习日加班工资,却因未经审批不被视为加班,仲裁委驳回了他的请求。李X不服,提起诉讼。
专业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丰富经验展现出超强实力。他曾成功帮李X拿到8万多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此次接手后,深入研究公司制度与加班证据。发现公司制度与法律存在冲突,虽学习日无加班审批记录,但打卡记录可证明加班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公司在休息日安排的“学习日”属于工作安排,未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举证调休情况。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这位律师精准把握法律,深入钻研案件,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其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令人信赖,在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为客户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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