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人开了庭什么时候拿到判决书
刑事案件中,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民事案件等通常也是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并送达。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审结后会尽快制作并送达判决书,具体时长需看法院案件量等实际情况,但总体原则是在法定审限内及时处理并送达。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或需要延长审限等,时间会相应变化。
二、犯人开庭后多久能拿到判决书
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一般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所以,短则二十日左右,长则数月才能拿到判决书。
三、犯人开庭后判决书多久能下达
刑事案件中,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关于犯人开了庭什么时候拿到判决书,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能在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你是否对判决书下达时间存在疑问呢?若还有其他诸如不同案件类型在审理期限上的细微差别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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