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 > 二级医疗事故的规定

二级医疗事故的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7077人看过
导读: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事故的规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二级医疗事故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