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杨少宁律师,保定曲阳县备受赞誉的资深法律专家。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身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7年起担任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多年来,他深耕法律服务领域,成功代理了河北、北京、山东、天津等地近百起各类案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理念,凭借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思维与深厚法律功底,在承办案件时仗义执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获法庭尊重与认可。
多年法律生涯积累深厚人脉资源,与公、检、法机关建立良好关系,积极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尽职调查、法律顾问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办案风格认真严谨,探求法理,博采众长,成竹在胸,执业信条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在保定曲阳县,杨少宁律师以专业和负责,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值得托付法律事务。选择杨少宁律师,就是选择专业、负责与安心。
二、经典案例
2019年2月5日9时左右,赵XX、赵XX等人因占地纠纷,在祖坟上坟时与甄X2及其儿子甄X1发生争执,进而打斗起来,致使甄X2受轻伤一级,甄X1受轻微伤。公诉机关指控赵XX、赵XX犯故意伤害罪,此案关键争议点在于被告人是否算自首以及被害人有无重大过错。
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他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还是自首,还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且是初犯,这些都是可从轻处罚的情节。庭审时,律师围绕公诉机关提供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展开质证。
这个案子颇具难点。程序上,被告人虽投案,但侦查阶段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认定存疑;实体方面,双方对被害人有无重大过错也有争议。
最终裁判结果是,法院判定二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有投案情节但不算自首,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理由也不充分,判处被告人赵XX、赵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
这位律师始终坚持不放过任何细节,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案件中精准把握辩护要点,全力为被告人争取权益。他的专业能力让被告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了可靠与负责,也让大家对他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产生了强烈的信任感。尤其擅长在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辩护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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