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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的几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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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733人看过
导读:口头协议无效;协议必须公证;只能婚前签订;不签影响婚前财产;对外籍人士无效。进行婚前财产协议必须首先出于双方自愿,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的几大误区

  很多未婚夫妻在结婚前都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婚前财产协议的认识存在三大误区,下面本文将一一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婚前财产协议的三类误区

  (1)未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就会变成共同财产

   婚姻财产约定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修改内容,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对于婚姻法的修订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其中一项即为婚姻财产约定。然 而,宣传得越多,反而给很多准备结婚的情侣产生了一个误区,在结婚之前必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签订的话,婚前财产在结婚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2)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

   作为协议一种,很多人以为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造成此种认识误区,一方面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是对公证作用的错误理解。对于生活中的很 多协议来说,公证其实意义不大,当然从资料的保管来说,公证机关作为一个资料保管单位还是不错的。对于这些协议,公证只能证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是在公证 员面前签订的,而这种真实意愿的公证可以说没有任何意义。

  (3)婚前财产协议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签署该协议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的功能其实有三:一是,明确了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银行存款等动产,以免日后对婚前财产的范围发生争执;二是,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三是,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对日后的家务劳动及各方亲属的应酬作出约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三大误区,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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