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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件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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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7627人看过
导读:医疗纠纷十大败诉原因:不去复印、封存病历而贸然向法院起诉;只复印病历而不对病历进行封存;对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患方,未作尸检而起诉;认为只要存在损害后果或经济损失就认为医院有过错的患者;凭感觉或直觉认为医院有过错,不请专业人士分析,不明白医院的过错所在和了解相关医学依据就直接起诉的患者。
医疗案件纠纷

医疗纠纷的的调解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的知识、深入分析案情是促成调解成功的有效途径等,有关医疗案件纠纷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陈某因反复右侧肋胁部疼痛5月于2013年5月18日入住某医院。诊断:带状疱疹。入院检查:血压158/58mmHg,右侧肋胁部皮肤色素沉着,区域内皮肤感觉过敏。既往有高血压、糖尿病、双膝骨性关节炎病史十余年。诊断:1、带状疱疹后遗痛,2、双膝骨性关节炎,3、高血压病,4、2型糖尿病。入院后检查发现血钾偏低,入院后予神经阻滞、中药调理治疗,由于陈某血压高,血钾偏低,医院予硝苯地平缓释片口服降血压治疗和口服药补钾治疗,不知什么原因用药5天后医院停用硝苯地平缓释片和补钾口服药,停药期间陈某血压很高,复查血钾仍偏低,治疗3周后神经痛有好转,医院在陈某血压高时避免做神经阻滞治疗,突然一天上午陈某血压高达175/79 mmHg,下午169/70mmHg,医院告知当天不需要做神经阻滞治疗,但下午却继续做神经阻滞治疗,神经阻滞治疗过程中陈某出现心脏骤停,经抢救后生命体征平稳,但因心脏骤停后脑部缺血缺氧,陈某出现精神症状,胡乱说话,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后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委托我起诉。

第一次开庭,我指出医院存在的不足之处,医院当庭予以否认,在法院主持下协商选择医疗损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开庭结束后,我与当事人、家属联系,汇报开庭情况,也了解到当事人出院后经过在家调养,精神状况大为好转,生活已基本能自理,遂与当事人商量,此案最好能调解,因为当事人情况已好转,损害不是特别大,医疗损害鉴定时间长,费用高,调解能使纠纷尽快解决。当事人同意我的看法,但提出的数额有点不符实际情况,我详细告知目前的情况,不构成伤残等级要求残疾赔偿金不被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能不被支持,当事人了解情况后主动撤回了部分赔偿要求。医院也觉得愿意调解,接受陈某提出的金额,最终,双方圆满地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这起纠纷的调解,我体会到要想取得调解成功,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当事人病情好转,损害不大,对医院积怨不深的案件比较容易调解,比较容易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协议。

笔者曾经调解成功的另一案件,当事人告诉我,事故发生后,当时医生很内疚,经常去看他,有时一个晚上看他几次,很关心他,并尽量减轻病情,最终当事人花了些钱,但病情好转,所以,事情发生后医院要尽最大能力让病人康复,减轻痛苦,并注重人文关怀,才能使纠纷尽快解决。

二、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的知识、经验

专业的医学知识,在分析医疗行为时,容易与医院沟通,达成共识,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分析案情时做到有理有据,在分析责任程度,计算赔偿数额方面容易得到双方认可。当事人非常清楚,如果调解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运用专业医学、法律知识分析案情,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法律依据,并了解调解不成将获得的裁判结果。在本案中,我告知陈女士,法院裁判的法律依据,并将其中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逐一给她解释。陈女士听了解释后很快就表示认可。

三、深入分析案情是促成调解成功的有效途径

调解的本意就是化解双方存在的分歧,分歧产生的原因是双方对事件的认知不一致。要想化解纠纷,平衡双方的分歧,应当深入分析案情,找到双方认知不一致的争议点,然后再根据争议点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四、合法、合理的赔偿项目、数额容易达成双方一致认可,最后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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