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法律援助 >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638人看过
导读:第一,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进行医疗纠纷诉讼要注意管辖法院的选择、案由的选择、争取避开医疗鉴定、仔细阅读病历资料、悉心选择文献资料、注重鉴定程序权利等,这些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那么具体说到医疗纠纷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管辖法院的选择

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法院非但判不了这么多,当事人还要搭上不菲的诉讼费

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多归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法定管辖,当事人无法选择,而当地法院与医疗机构的关系是大部分患方当事人所忌惮的。

但是,历经多家医疗机构诊治,特别是跨省市的,选择法院管辖就需要讲究。夸张一点说,有时法院管辖的选择就决定了案件的胜败。

二、案由的选择

由于对鉴定的态度以及法律适用的有所不同,医疗纠纷还存在案由的选择问题,但各地法院对此有不同的处理。

上海,不管选择什么案由,医疗纠纷一般都必须由医学会鉴定,且都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上海以外的其他地方,比如北京,既可以选择医疗事故也可以选择医疗过错作为案由。

事实上,医疗纠纷涵义并不明确,案由选择还是有文章可做的,有时还能决定案件的胜负。

三、争取避开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践中在患者心目中往往欠缺公信力和权威性,提起医疗诉讼后,患者方一般都反对由医学会进行医疗鉴定。

在实行医疗纠纷双轨制的地方,绕开医学会鉴定问题不大,但在规定医疗纠纷一律进行医学会鉴定的地方(比如上海),医疗鉴定似乎避无可避。但深究起来其实还是有空子可钻,这就是挑病历的毛病。

因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果医院的病历不真实,医学会不得进行鉴定。根据举证规则,医疗侵权纠纷,医院负有举证责任。医学会不鉴定,意味着被告举证不能,被告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四、仔细阅读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毫无疑问是医疗诉讼中的证据之王,能够找出病历资料的不真实处从而阻断医方的举证之路,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是上策,但这种机会不是每起医疗纠纷案件都可以遇到的。

五、悉心选择文献资料

医疗文献资料在打医疗官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不是说每个没有医学背景的人都能用医学研究资料作为证据的。

即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阅读了一定量的医学文献资料,但是资料上的说法可能莫衷一是,甄别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医疗官司需要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的原因之一。

六、注重鉴定程序权利

很多患方不信任医学会的鉴定,从心理上排斥这一程序。其实,对医学会鉴定的程序性权利患方要予以高度重视。

此外,鉴定程序中还有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鉴定时陈述权等,均应认真对待。

七、从不利鉴定找漏洞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患者方不利的可能性很大。一旦不利的鉴定结论出来,如果能够争取司法鉴定的话当然更好。如果没有可能重新进行法医鉴定,也不要完全认为一点希望也没有,要尽量从不利的鉴定中找出漏洞。

常见的方法是,利用法官与鉴定专家对过失与因果关系的认知不同,从鉴定分析意见中寻找突破口。在医学会鉴定初期,鉴定分析意见中经常有医方 “不足”、 “缺陷”等用语,法官就是把这些用语转换成法律上的过失。这一招被鉴定专家识破后,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就很少露出 “狐狸的尾巴”,很少有 “但书”的情形出现。这样需要从鉴定报告的鉴定分析意见,以及前面的 “诊治概要”的字里行间找出鉴定的破绽。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医疗法律援助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法律援助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法律援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