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拿n+1
“N+1”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的经济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以拿到“N+1”:
一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此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即“+1”)后,再支付经济补偿(“N”)。
二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上述程序支付“N+1”。其中“N”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2n补偿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2n”补偿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赔偿金。具体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像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订等违法终止情形。
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赔偿n+2
在劳动法律领域,通常不存在“n+2”的法定赔偿标准,常见的是“n”(经济补偿金)、“n+1”(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2n”(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n”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n+1”用于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n”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不存在“n+2”赔偿情形,除非是双方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中有特别约定,约定在特定情况下额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可以拿n+1时,这背后涉及到一系列劳动法规的具体适用。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就能拿到n+1。若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规存疑,或者对n+1的计算基数、支付时间等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为您明晰在各种复杂劳动场景下获取n+1补偿的准确条件及操作方法,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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