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缴股份转让后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受让人知情,即知道该股权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况仍受让,那么后续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受让人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受让人不知情,即不知道存在未实缴情形,受让人可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原股东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对公司债权人在未出资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不过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原股东追偿。所以,认缴股份转让后是否担责需综合受让方是否知情等因素判断。
二、认缴股份转让后债务该由谁承担
认缴股份转让后,原则上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转让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受让方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有权请求转让方与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向公司补缴出资并承担债务。若受让方在受让股份时,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约定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受让方需按约定承担相应债务。总之,一般情况下公司担责,特殊情形下转让方与受让方可能连带担责,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
三、认缴股份转让后债权该如何主张
首先,需明确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债权的约定。若协议无特殊约定,原股东仍可能对转让前的债权承担责任。
一般而言,受让人可要求原股东披露债权情况。若原股东未如实披露,受让人有权依据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转让后的债权主张,要看受让人是否实际取得股东身份并参与公司经营。若已取得股东身份,可通过公司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若尚未取得,可与原股东协商,以适当方式促使公司行使权利,必要时也可考虑以原股东名义行使代位权等权利来主张债权。但需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债权难以实现。
在认缴股份转让的问题上,了解受让方知情与否所产生的不同责任承担情况至关重要。那么,如果原股东在转让股份前故意隐瞒未实缴出资事实,受让人该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呢?另外,若公司债权人在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又要求原股东重复承担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这些相关拓展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如果您对认缴股份转让后的责任承担等法律问题仍有更多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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