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个债权人还款顺序怎么办
多个债权人并存时,还款顺序有讲究。要是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像抵押权这些担保物权,有担保的债权人比普通债权人先拿到钱。同一财产多个担保物权,按登记或交付先后定清偿顺序。
要是债权有担保,比如保证,债务人还不上到期债务,保证人得按约定或法律担责。
普通债权方面,债务人财产够还全部债务,各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平等受偿;不够的话,破产程序里,职工、税款等债权优先,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还款顺序要综合债权性质、有无担保判断。
二、多个债权人时还款顺序有何规定
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还款顺序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担保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该债权人可优先获得清偿。
其次,法定优先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
然后,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需注意,具体案件要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还款顺序。
三、多个债权人下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吗
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担保债权一般具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即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能就担保财产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会影响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和范围。
当面临多个债权人并存的情况时,还款顺序确实有着诸多讲究。了解清楚这些能让债权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如果遇到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有担保的债权人能凭借法定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那么对于担保物权的范围及实现方式等相关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又或者在普通债权分配中,具体的分配流程及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你也想进一步弄明白?若你对还款顺序的其他细节,诸如不同类型债权在复杂情况下的受偿先后等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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