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的起诉期限是多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个月。
若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不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二、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一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行政赔偿的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程序一般如下:首先是赔偿请求的提出,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会与请求人就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作出赔偿决定。若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请求人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行政赔偿程序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损害时,能依法获得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个月。若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不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可能会对具体的计算方式、特殊情况的界定等存在疑问。比如,如果在申请赔偿过程中遇到赔偿义务机关故意拖延,导致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决定,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又或者在遭遇不可抗力时,怎样才能有效证明从而争取被耽误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如果您对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等相关问题还有其他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