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申请商标怎么认定
1.申请人利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把他人已在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给注册了。
比如,人家都用得好好的商标,他非要去抢注。
2.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把他人的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当作自己的商标去申请注册。
这明显就是想占便宜嘛。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私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这种行为很不地道。
4.商标注册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阻止他人正常使用其商标,或者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总之,恶意申请商标就是申请人为了不正当目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去注册,损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二、恶意申请商标认定标准是什么
恶意申请商标认定主要考量以下标准:
首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曾存在代理、代表等关系,却抢注被代理人或代表人商标,此为恶意表现之一。
其次,申请人明知他人商标有一定影响,却出于不正当目的抢注,可认定为恶意。
再者,申请人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如虚构、隐瞒事实等。
另外,若申请人申请商标的目的并非用于正常商业使用,而是为了阻碍他人正当经营、获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商标倒卖等,也会被认定为恶意申请。一旦被认定为恶意申请商标,该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已注册的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三、恶意申请商标有哪些认定的具体情形
恶意申请商标的认定情形如下: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标申请。比如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后抢注商标。
2.对他人商标进行复制、摹仿、翻译,易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利益。像模仿知名品牌商标。
3.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申请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商标。
4.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知晓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故意抢注。
5.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6.以不正当方式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旦被认定恶意申请商标,该申请可能被驳回,已注册的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当我们探讨恶意申请商标的种种行为时,会发现这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比如,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且有影响力的商标,会阻碍他人品牌的正常发展;将他人驰名商标等据为己有,更是侵害了他人多年经营积累的商誉。恶意申请商标不仅损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如果您对商标保护、防止恶意抢注或遭遇恶意申请商标的相关问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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