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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期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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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1 · 2481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规则:起算点是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从下一个时间单位起算,如5月1日收判决书,上诉期15日从5月2日起算;截止点是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以节后首日为届满日;计算方法是以时、日、月、年计,不包括在途时间,期满前交邮不算过期。此外,因不可抗拒等耽误期限,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申请顺延,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民事诉讼法期限如何计算

一、民事诉讼法期限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遵循以下规则:起算点: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下一个时间单位起算。如5月1日收到判决书上诉期15日,从5月2日开始计算。截止点: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计算方法: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需注意,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诉讼法追诉期时长如何规定

在我国民事诉讼里,准确说法是诉讼时效,而非“追诉期”。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同时,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民事诉讼法庭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庭程序主要分为以下阶段:

1.开庭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

5.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在探讨民事诉讼法期限如何计算时,我们了解到它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比如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像在合同纠纷中,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履行期限,则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你在民事诉讼中遇到了关于期限计算的难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期限的计算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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