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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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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5 · 1788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享有探望权一方可先协商,就探望时间、方式等签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若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非子女,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探望权实现。
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咋办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咋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双方可尝试协商,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判决。 若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子女本身。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二、离婚后一方被法院执行财产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错误执行。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未进行合理分割,那么在执行阶段,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财产的性质及离婚时的约定情况,请求法院审查并停止对该部分财产的执行。 若执行的财产本就属于个人财产,但执行有误,同样可提出执行异议,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财产归属,要求纠正错误执行行为。 另外,若对执行法院关于财产性质认定等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复议等程序进一步寻求救济,以保障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关键是要及时、准确地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三、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该如何办

若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看离婚协议中是否有关于房屋产权及过户的具体约定。若有,可依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若无明确约定,对于因离婚分得房屋而应办理过户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证明房屋已分割归己方所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登记机构会予以办理。同时,也可通过公证方式,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公证,凭借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留存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产权证明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离婚后一方不给看孩子的情况时,这无疑给探视孩子的一方带来极大困扰。除了直接影响亲子关系外,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比如,探视权受阻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同时,如果因对方阻碍探视导致孩子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探视权人还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若你正遭遇此类问题,对如何维护自身探视权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存在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帮你妥善解决这一棘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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