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的具体金额规定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有不同情形的金额规定。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司法实践中,具体数额认定还会结合案件其他情节综合判断。需注意,法律规定可能随时间及司法实践有所调整。
二、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体: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的人被判刑后是否还要还钱
挪用公款的人被判刑后仍需还钱。
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刑事处罚并不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犯罪分子对挪用的公款负有返还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的公款,应依法予以追缴并返还给被害单位。如果公款已被挥霍无法追回,法院会责令犯罪分子退赔。退赔是犯罪分子以其个人财产弥补被害单位损失的一种方式,这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挽回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所以,即使挪用公款的人受到了刑事制裁,也不能逃避归还公款的责任。
当我们探讨挪用公款的具体金额规定有哪些时,需要明确不同程度挪用公款对应的金额标准。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若你对挪用公款金额规定的具体适用范围、不同情形的界限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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