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未婚同居期间财产能否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双方有财产约定,依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共同创造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对财产取得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一方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但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总之,未婚同居财产分割关键在于确定财产性质及双方贡献,再依法处理。
二、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能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能否返还需视情况而定。
若该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彩礼等,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若是一般的日常赠与,比如节日礼物、小额红包等,通常视为赠与行为完成,无需返还。
还有一些大额的赠与,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例如,为共同生活购买的较大价值物品,若最终同居关系解除,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使用情况等因素来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总之,要根据具体赠与财物的性质、金额大小、赠与目的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能要求返还。
三、未婚同居期间生了子女归哪一方
未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但存在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程度等。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其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尊重其意愿。此外,非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探讨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存在诸多复杂情况。当财产能明确区分归属时,各自所有;若无法分清,则可能需按份共有等。那分割财产后,若涉及到房产等不动产的过户,具体手续该如何办理?还有,财产分割时若一方认为另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该如何举证维权?这些都是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未婚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相关事宜仍有疑问,比如上述拓展问题或者其他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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