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股权分割的最新标准是啥
离婚时股权分割,若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处理。
协商不成,若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分情况:
夫妻双方均为股东,可直接分割股权比例。
一方想成为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方可成为股东,双方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补偿。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样对股权价值评估补偿。
若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通常按股票份额进行分割。分割时需综合考虑出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股权分割法院该怎样判
离婚时股权分割,法院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取得,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其次,婚后取得的股权,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评估公司经营状况,若公司由一方实际经营管理,可能适当多分股权。还会考虑双方对公司经营的贡献,包括资金投入、劳务付出等。
对于股权分割方式,可采取折价补偿,即一方取得股权,给另一方相应折价补偿;也可进行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股权。另外,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
三、离婚股权分割法院应该如何判
离婚时股权分割,法院一般按如下原则判决:
首先确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股权是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的数量及分红等进行分割。具体分割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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