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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如何撤销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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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30 · 1666人看过
导读: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新股东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如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等。同时应收集证明欺诈、胁迫等相关证据,之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新股东如何撤销股权转让

一、新股东如何撤销股权转让

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一般可从以下途径处理。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新股东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此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

新股东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二、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有何法定情形

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主要存在以下法定情形:

1.重大误解:若新股东因对股权交易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如转让价格、股权比例等,使意思表示不真实,可请求撤销。

2.显失公平:股权转让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3.欺诈:转让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虚假情况,诱使新股东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新股东可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新股东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需注意,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三、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需符合啥条件

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需符合一定条件。若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对股权价值、公司资产状况等存在重大误解。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像转让方故意隐瞒公司重大债务等重要信息。

再者,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股权转让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也可请求撤销。

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股权转让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转让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当面临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的情况时,我们详细了解了处理途径、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以及证据收集要点。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仲裁机构作出的撤销裁决,对方不执行怎么办?或者在向法院申请撤销时,如何准备更充分的材料以增加胜诉几率?这些问题关乎整个撤销流程的顺利进行。如果你对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上述拓展问题,还是整个流程中的其他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与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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