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保证人之间承担什么责任
各保证人之间承担的责任分不同情形。若保证人之间约定了保证份额,应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义务,承担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若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构成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并成为新的保证人,若没有约定各保证人责任承担方式,按连带责任处理。
二、各保证人承担责任比例如何确定
保证责任比例的确定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保证合同有明确约定各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比例,依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在实际分担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各保证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有的保证人可能因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了解程度不同,在提供保证时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最终可能据此合理划分各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三、各保证人保证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责任的承担中,各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划分确实存在多种情形。当遇到保证人责任承担相关问题时,比如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各保证人内部对于分担比例有争议该如何解决,或者在第三人加入债务成为新保证人后,如何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细节等。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面临这些复杂的保证责任判定与承担问题,感到困惑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并提供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助您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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