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逼着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被逼着写的欠条效力存疑。从法律角度看,此属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能证明写欠条时存在被胁迫情形,比如有证人见证胁迫过程、留存遭受威胁的视听资料等,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撤销,该欠条自始无效。但若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或放弃撤销权,欠条则具有法律效力,需按约定履行。所以,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受胁迫事实,以及是否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二、被逼写的欠条怎样才会不具法律效力
若欠条是被逼写的,可从以下方面主张其不具法律效力。首先,要能证明存在被逼迫的情形,比如有当时在场的证人证言,证明你是在威胁、恐吓等暴力或精神强制下书写欠条;或者有相关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显示对方逼迫你写欠条的过程。其次,要证明欠条内容与真实事实不符,比如实际不存在债务关系。一旦能充分证明上述两点,该欠条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违背你的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主张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基于此欠条要求还款的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三、受胁迫写的欠条如何才能撤销
受胁迫所写欠条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来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要撤销受胁迫写的欠条,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存在胁迫行为,比如以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的损害相要挟。其次,该胁迫行为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了欠条。你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在诉讼中,要提供能证明受胁迫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存在胁迫情形,会判决撤销该欠条,使其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我们探讨被逼着写的欠条效力存疑这一情况时,除了关注欠条本身是否能被撤销,还有一些延伸要点值得留意。比如,即便欠条被成功撤销,此前基于该欠条进行的部分履行行为该如何认定?以及若因无法证明受胁迫事实而欠条有效,在履行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争议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频繁出现。要是你对被逼写的欠条效力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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