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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抗诉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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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6 · 1999人看过
导读:民诉抗诉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若发现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法定抗诉情形,应当提出抗诉。其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有法定抗诉情形时也应提出抗诉。
民诉抗诉方式有哪些

一、民诉抗诉方式有哪些

民诉抗诉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法定情形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

二、民诉抗诉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民诉抗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

其次,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之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民诉抗诉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若民诉抗诉申请被驳回,仍有救济途径。首先,要仔细研读驳回裁定,明确驳回理由。若认为驳回有误,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阐述自身观点及理由,争取上级检察院重新审查。

其次,可考虑通过再审程序解决。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需注意申请再审有严格时间限制,一般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除外。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准备新证据、法律依据等,以增强再审申请的说服力,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民诉抗诉方式的这两种情况后,也许会对其在实际法律应用中的具体流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疑问。比如,如何准确判断一个案件是否符合抗诉情形中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呢?又或者,在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时,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遵循怎样的程序呢?如果您对民诉抗诉方式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困惑,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疑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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