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未抚养小孩该如何处理
若有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未抚养小孩,另一方有多种处理方式。首先可与对方协商沟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要求其改正并切实承担起抚养责任。若协商无果,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在诉讼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未实际抚养小孩的事实,比如小孩长期由自己照顾、对方对小孩不管不顾的相关证据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小孩合法权益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若查证属实,法院可能会依法变更抚养权归属。
二、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视,侵犯了该方合法权益。首先,可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探视权受法律保护,争取达成一致,保障探视权利的正常行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判决具体的探视方式、时间等内容。若对方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强制执行并非对子女进行强制交付,而是通过对抚养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以维护探视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三、有抚养权的一方能否给另一方要抚养费
可以。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有抚养权的一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主体,在承担抚养孩子成本后,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抚养权一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面临有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未抚养小孩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并不简单。首先,另一方可以与有抚养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切实履行抚养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变更。同时,未抚养小孩的一方还有权要求有抚养权方支付抚养费。在这一过程中,要收集对方未实际抚养的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现状、对方未尽照顾责任的记录等。如果您对有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未抚养小孩该如何处理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流程、抚养费的标准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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