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办理
双方自愿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得带上这些东西:
有效身份证件,像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看出户籍情况,身份证用来确认身份。
结婚证,这可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
离婚协议书,得把自愿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好,写成书面协议,这样能明确权利义务,免得以后扯皮。
双方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办离婚证要用。
另外,现在有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后30天内,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30天内,双方要再一起去申请离婚证。
二、双方自愿离婚办理手续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双方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再次,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
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双方自愿离婚办理手续需遵循哪些法律流程
双方自愿离婚需遵循《民法典》规定流程,即协议离婚流程。
首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内容涵盖自愿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了解自愿离婚带什么资料办理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协议书该如何撰写,它是自愿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需明确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的协商结果。另外,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的权益及义务也是大家关心的点,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能使离婚程序终止。如果您在准备离婚资料时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在整个自愿离婚流程中遇到其他难题,不要担忧。只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助您顺利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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