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离婚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登记离婚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双方得是能清楚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对离婚这事心里明白。
其次,得是真心想离,没人骗也没人逼。
再者,孩子归谁养、抚养费给多少得商量好。
然后,夫妻一起的财产咋分、债务咋承担得达成一致。
最后,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一块去能管这事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过了冷静期都没反悔,审查通过才发给离婚证。
二、登记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是有效的。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
但若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三、登记离婚时债务分割有何法律规定
登记离婚时债务分割,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偿还义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登记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分割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债权人就共同债务主张权利,夫妻双方仍需承担连带责任,但一方承担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在探讨登记离婚的要件是什么时,除了基本的要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登记离婚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如果您在登记离婚过程中,对这些后续问题,或是对登记离婚的要件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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