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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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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9 · 2650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是两个不同概念。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如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致使已过时效统归无效,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暂停,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像自然灾害致权利人无法行权。简单讲,中断是清零重算,中止是暂停续算。
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是如何界定的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是如何界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

简单来说,中断是因为法定事由使已过时效清零重算;中止是因特定障碍在最后六个月内暂停计算,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律后果是啥

民事诉讼中,时效中断和中止会产生不同法律后果。

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法定事由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例如甲追讨乙欠款,乙同意还款,此时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

三、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后法律后果怎样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产生不同法律后果:

时效中断:《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这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时效期间自债权人主张权利时重新起算。这意味着当事人能有新的时效期间去行使权利。

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地震,当事人无法主张权利,时效中止,地震结束后再给六个月时效期间。

当探讨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是如何界定时,我们知道中断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法定事由,导致时效重新计算;中止则是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使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但在实际运用中,很多细节容易混淆。比如,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的起算点如何准确确定,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又该如何接续计算等。这些复杂的界定问题,您是否也有疑问呢?如果您想进一步深入了解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法律要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拨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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