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是否无效
遗嘱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一定无效。若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故意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但如果遗嘱人当时无法预见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等情况,不能认定遗嘱无效。不过,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可按照遗嘱执行。例如,某遗嘱人有一子一女,儿子有残疾且无生活来源,遗嘱却未给儿子留份额,此遗嘱部分无效,需为儿子预留必要遗产后再按遗嘱分配其余财产。
二、未给特定人留必要份额的遗嘱会被判定无效吗
未给特定人留必要份额的遗嘱并非当然无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遗嘱未保留该必要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这意味着遗嘱并非整体无效,只是涉及未预留必要份额的部分可能需要调整。
例如,老人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给儿子,但女儿因残疾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此时要先为女儿留出必要份额,剩余财产再按遗嘱给儿子。所以,不能简单判定此类遗嘱无效。
三、遗嘱未给特定人留必要份额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遗嘱未给这类特定人留必要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判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结合具体情况,以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状况为准。继承人能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从遗产中先扣除应留份额。法院会综合考量该继承人的实际需求、遗产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必要份额。
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是存在诸多法律规定和影响的。比如,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需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对于保留份额的具体标准、如何认定继承人是否符合条件等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复杂的判断。若你对遗嘱没有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是否无效以及与之相关的遗产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感到疑惑,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的财产安排提供可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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