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媳离婚可以要回财产吗
1.儿媳与儿子婚姻存续期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通常平分。若儿媳能证一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事,离婚分财产时可主张少分或不分对方,且有权要回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
2.若儿媳能证明财产属其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财产等,离婚时就归儿媳个人,可让对方返还。
3.另外,离婚时要考虑家庭财产具体情况和当地风俗习惯等对财产分割的影响。总之,儿媳离婚能否要回财产,要依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二、儿媳离婚时婚前财产能要回吗
儿媳离婚时,婚前财产一般能要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若财产是儿媳在结婚登记前购买或取得,且有证据证明(如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则该财产归儿媳个人所有,离婚时儿媳有权主张拿回。
不过,若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混同,例如婚前存款与婚后共同存款存入同一账户无法区分,或婚前房产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情况会较复杂。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补偿。儿媳需保存好相关财产凭证,以保障自身婚前财产权益。
三、儿媳离婚要回彩礼等特定财产合法吗
儿媳离婚要回彩礼等特定财产是否合法,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存在以下情况,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等特定财产可能获法院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以离婚为条件;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样以离婚为条件。
若不符合上述情形,一般而言,彩礼在结婚登记后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女方要求返还较难得到支持。至于其他特定财产,要判断其性质是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再依法律规定处理。
当探讨儿媳离婚是否可以要回财产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除了文中提及的一般情况,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此类行为呢?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再次分割财产的权利呢?若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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