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都必须移交检察院吗
刑事案件并非都得移交检察院。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负责调查取证。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应追责的,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过有特殊情况。像犯罪情节特别轻、危害小不算犯罪的,侦查机关可不移送,直接撤案。
还有部分自诉案件,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自诉,不经过公安立案和检察院审查起诉。具体是否移交,得依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判断。
二、刑事案件不移送检察院有哪些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不移送检察院,即侦查机关不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此时不会移送检察院。
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而不移送。
特赦免除刑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同样无需移送检察院起诉。
嫌疑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活动终结,不移送审查起诉。
证据不足:若侦查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不符合移送条件,也不会移送。
三、刑事案件不移送检察院有哪些合法情形
刑事案件不移送检察院,存在以下合法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不移送。如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肢体冲突,未造成明显伤害后果。
2.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
3.特赦免除刑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无需移送。
4.告诉才处理且撤回告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公安机关会作相应处理。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5.犯罪嫌疑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当探讨刑事案件都必须移交检察院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对移交必要性的理解,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刑事案件不移交检察院后,后续是如何处理的。通常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刑事案件,可能会通过其他非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如给予行政处罚等。另外,即使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也有不起诉的权力,那不起诉的条件和情形具体是怎样的也很关键。如果您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流程、不移交的后续处理或者检察院不起诉的相关情况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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