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场所受到人身伤害如何索赔
首先需明确侵权责任主体。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可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
若经营场所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瑕疵,比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等,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索赔时,要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病历、费用票据等。先与侵权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赔。在诉讼中,要准确阐述事发经过、自身损失情况等,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金额。
二、经营场所人身伤害索赔遇纠纷法律咋解决
经营场所人身伤害索赔遇纠纷,可按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可协商解决,即与经营场所管理者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找第三方调解,如请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也能通过投诉来维权,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投诉,由其对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处理。
还可选择仲裁,但需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最后可提起诉讼,收集好能证明伤害事实、因果关系、损失情况等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经营场所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作出判决。
三、经营场所人身伤害索赔法律依据有哪些
经营场所人身伤害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探讨经营场所受到人身伤害如何索赔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了解。比如索赔的时效问题,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另外,证据的保存也极为关键,除了现场的照片、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都是重要证据。若因伤导致后续有康复费用或者影响了正常经营活动,这些损失也可以在索赔范围内。如果您在经营场所受到人身伤害,对索赔流程、时效、具体赔偿项目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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