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即能修复尽量修复,修复成本即为赔偿范围;若无法修复,则按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考虑市场价格、折旧等因素。
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民法典里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般赔偿项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造成残疾: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二十年。
三、民法典里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依据《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界定如下:
人身权益受损:自然人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被他人恶意诋毁名誉致精神痛苦。
特定物损: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像祖传的唯一照片被损坏。
侵害死者权益: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其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探讨民法典中赔偿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时,除了已经明确的常见范围,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它会依据不同的赔偿情形,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这其中涉及到损失的实际程度、市场价值等。另外,赔偿赔偿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也十分重要,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何时开始履行等都有相应的规定。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民法典中赔偿赔偿范围界定相关的其他问题还不清晰,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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